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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Lu.an
  • 2019-07-30 20:38:56

(注1:该文的历史、地点、人物皆为架空。可以理解为一个异世界设定,其社会背景与明朝相似——至少人物服装设定是按照明代的风格写的。)

(注2:该文并不是正统的修仙文,作者只是想写一本国风的魔幻小说,所以借用了“仙”这个比较本土化的称呼及其相关设定。但是很多地方和正统的道教的说法大相径庭,还望专业人士见谅。)

相传,起初的人与仙并无差别。

人人皆可修仙,仙亦可与人结发,诞下半仙。时修仙之潮泛滥,世人或为得一术一法,或为求死后形魂不散,或为求天地同寿,或为得大彻大悟。皆投身于修仙之道,一时之间男弃做,女忘劳;少不学,老不教。世人走火入魔,朝廷乡野整日闭关辟谷。国非国,家非家。

逢天地作祟,世间由此大乱,山河破碎战火四起,民不聊生饿殍遍野。

时一大仙于海外仙岛破关而归,大仙于“不知岛”修行不知年岁,不知其身世亦不知其姓名,故世人称无常太仙。

太仙见天下混沌如此,欲救苍生于水火,立规矩以治世。自寻了世间志同道合之一百零八仙家,同天下普罗大众散户野仙斗法数年,最终争了高下。此役足有七七四十九年,时人称了个“七七仙凡战”。

大战之后,太仙册了七十二地仙,三十六天仙做正道仙家。地仙家可自储一千弟子;天仙家可储两千弟子,以保世间太平。又立下一宗六法治世,便藏功名,于鹤背山圆寂。

而其所立一宗,乃“人仙有命,修为在天”。

而六法则如:

一,人不可弃实务,学法术,违者必废之。

二,人不可忘本道,听玄学,违者必惩之。

三,人不可逆生育,修道行,违者必诛之。

四,仙不可与人结发,破仙凡之界,违者必除仙籍,废法术。

五,上仙亦不可与下仙丝罗,扰仙位次序,违者必降仙位,破仙格。

六,仙不可炼丹,乱天地之律,或使凡人得道行,或使下仙升修为,违者必严处。

这一宗六法,使天下得以方圆。人归田,仙归山;凡人自律,各司其职,不再妄图攀得仙位,脚踏实地从农务商;仙与仙也得了高低立判,不再自作斗争,下仙见上仙作揖行尊,上仙遇下仙款礼相待。

天下重归太平。

然此平和只循了九九八十一年。时天仙家族,天机阁苍氏出了千年鬼才,名仑,字潜妄,天资聪慧,名扬四方。曾得一号“陨金乌”。然此子天生顽逆,多次坏了规矩,曾与数位地仙仙子乃至凡间女子有所瓜葛。又好破禁忌,炼仙丹,多次管教无用又偏得家主独宠,处处庇护。因而越发嚣张跋扈,终悟得一身邪道,戏鬼魅,驭阴邪,使得冥府鬼门洞开,妖魔横行。从此凡间仙、人、魔、妖、鬼五家立世,终日混战。此人因是罪魁祸首,便得一蔑称,作“混世邪仙”。

邪仙终招来一百零八仙家围剿,于太荒山上大战三天三夜。便是名通古今的“太荒血役”。

但众仙家不曾料得这邪仙自行炼就丹药无数,又全数吞食之,早已法力无边,且纵天下邪魅,控万里鬼魔。与这七十二地仙三十六天仙鏖战之中丝毫不落下风,甚至是打得仙家损失惨重。眼看斗得天昏地暗,人伦尽毁,于此浩劫之际,邪仙却走火入魔,终得了个自崩而亡。

众仙家欲寻邪仙魂魄欲管束严惩,剔除轮回永世不得超生,却于九天三界皆不寻其踪,放了摄魂阵法在太荒山百年之久,也终无获。大概是自食恶果,早已魂飞魄散,罪有应得。

从此一役,天地仙家硬是被这邪仙活拆了一半,便做后来的五十四仙家。五十四仙家痛定思痛,改六法为七法,其七法则曰:

“仙不可触旁门左道,或与鬼怪邪魔苟合,若有犯,与大邪大恶者一视同仁,五十四仙家合而诛之!碾其骨,灭其魂,贬于九幽之外不得超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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